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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关于2023年招聘急需紧缺临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1    浏览次数:

    我院现已正式迁入新院区,为满足新院的运营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临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从严控制、规范程序,公开公正、择优选聘,签订合同、依法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将在青海省妇幼保健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经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后,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岗位及报名人数

    根据我院专业技术人员急需紧缺情况和发展需要,计划招聘医学检验技师、医疗装备科维修工程师等专业人员7名,详见附件(2023年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临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相关

    此次招聘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此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岗位要求需具备的执业、从业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个人简历(附联系方式);

    (五)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六)各类获奖证书、奖状等。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

    报名期间其他有关时间年限等的认定。一是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93年6月2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二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3年6月21日。

    六、资格审查

    待笔试成绩公布(非工勤岗)或简历筛选(工勤岗)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通知到青海省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招聘内容及方式

    (一)此次非工勤岗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工勤岗招聘采取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及科目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二)招聘方式 

    1、笔试。非工勤岗位考生在报名结束后,参加医院组织的考试,笔试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和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按照岗位需求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将在我院网站公示。

    2、非工勤岗位面试及工勤岗位考核面试:将由我院组织进行,面试考官由我院专家库抽选人员组成,内容为聘用岗位专业及相关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认知程度和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其中非工勤岗位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40%,工勤岗位考核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在青海省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青海省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告为准。

    3、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青海省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

    2)总成绩计算公式:

    非工勤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工勤岗位总成绩=考核面试成绩*10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岗位需求根据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招聘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高低确定。

    (三)对因专业特殊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与考试人员之比未达到1︰3的岗位,由院党委会研究是否保留或调整招聘计划。若保留招聘计划,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四)当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员出现弃权等情况时,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进行递补,当递补人员放弃时,需签订放弃递补承诺书。一个招聘岗位最多递补一次。

    、体检、考察政审

    体检、考察政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的有关体检、政审考察的要求办理和操作。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凡在诚信查询中发现有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情况,要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我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签订临时用工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十、工资福利

    工资待遇面议。

    十一、其他事项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青海省妇幼保健院12楼人事科(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487号)

    联系电话:0971-3681115。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我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此次招聘相关的收费培训活动,不指定或编印此次招聘考试复习资料,请考生及家长增强辨识能力,提高防范意识,切勿上当受骗。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s://www.qhfybjy.com/Index.asp)是我院招聘公告发布的官方网站,请广大考生注意识别,因访问其他网站(微博、微信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负。

     

     

     

    青海省妇幼保健院    

    2023年6月21日    


    附件:

    青海省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临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序号

    招聘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最低
    学历

    学位要求

    具体专业名称

    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职责描述

    备注

    大专

    本科

    1

    医学检验技师

    1

    本科

    学士

     

    医学检验技术

    30周岁以下,取得检验师资格证书,有工作经历者优先。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可独立进行常规基础操作。

    从事医学检验工作。

    考试聘用

    2

    医疗装备科维修工程师

    2

    大专

    不要求

    医疗设备制造与维修

    医疗设备制造与维修

    30周岁以下,熟悉各类医疗设备的工作原理、维护保养及常见故障的排除,具备医疗设备的论证和验收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善于钻研、科技创新、积极进取。

    维护保养医疗设备。排除常见故障,从事医疗设备的论证和验收工作。

    考试聘用

    3

    医疗耗材信息系统维管工程师

    1

    本科

    不要求

     

    网络工程

    30周岁以下,有1年以上医院医疗耗材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各类医用耗材、应用设备规格,能熟练操作医院的信息系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者优先。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强烈的责任心。

    根据临床实际使用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计划,对所有医用耗材和供应商资质进行电子化管理。

    考试聘用

    4

    污水处理技工

    1

    中专

    不要求

     

     

    45周岁以下,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有大型单位污水处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负责医院污水处理工作。

    考核聘用

    5

    水暖工

    2

    中专

    不要求

     

     

    45周岁以下,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持有相应操作证书,具备安全生产的知识和操作技巧,能独立完成相关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负责医院内水暖设施的巡视检查、应急处理和维修安装等工作。

    考核聘用

    合计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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