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刻: >>>欢迎访问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我们将竭诚为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服务!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  联系我们  
信息内容 ||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院务信息 - 院务公开 - 院务动态
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关于公布2026年事业单位校园引才自主考核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4    新闻来源:青海省妇幼保健院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青人才字〔2019334号)、《关于进一步严肃校园引才工作纪律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0132号)及《青海省2026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等规定,我院2026年事业单位校园引才自主考核现场资格审核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考核面试相关事宜重申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现场资格审核,确定以下人员进入面试(详见《2026年青海省妇幼保健院事业单位校园引才进入自主考核面试人员名单)。

二、考核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6626日(星期五)上午1000

请考生务必于上午930前到达候考室,迟到30分钟或缺考按自动放弃处理。

面试地点:青海省妇幼保健院(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487号)12楼会议室。

三、考核面试流程

考生按时到达考点——查验《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表》、有效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存放个人物品——签到——考核面试抽签,考生签名确认——在候考室候考——进入考场考核面试——宣布考核面试成绩——考生确认签字——离开考核面试考场——取回个人物品——离开考核面试考点。

四、考核面试有关事项

(一)考生参加面试时,须备齐 “一证、一表” 等资料按时参加面试。“一证”即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开具的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或社会保障卡);“一表”即审核通过的《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表》。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招聘岗位与参加考核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岗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三)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按要求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通讯工具统一上交保管,凡违反规定没有及时上交的,一经发现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违纪处理。进入面试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等物品。一旦发现存在违规违纪和作弊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四)考生面试结束后,应尽快离开考点,不要逗留。

五、咨询电话:0971-3681115

 青海省妇幼保健院

2026年6月24日






   下一篇:  【公告】青海省妇幼保健院院内询价采购变更公告 2026.06.25
   上一篇:  【公告】青海省妇幼保健院院内询价采购公告 2026.06.22
最近更新  
   【直播预告】青海省医学会妇产科协会内分泌学组学术会议 2020.08.07
   【动态】青海省妇幼保健院举行“智汇三江源•助力新青海”人才项目签约仪式 2025.07.01
   甘青两省妇幼结对子 助力青海妇幼提水平——青海省妇幼保健院与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结成友好医院三周年 2019.03.18
   【动态】省妇保院组织离退休老同志 开展“重阳节”登高座谈活动 2020.10.23
   【动态】新年送暖惠基层 支医义诊护健康——第四批环湖支医队开展2026年首场基层义诊活动 2026.01.15
   【动态】省妇保院认真落实匡湧副省长工作要求,着力推动疫情防控流程再优化、措施再强化 2022.11.08
   【爱耳日】关爱听力健康 聆听精彩未来 2022.03.04
   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孕妇学校师资实操训练营培训在我省举办 2019.08.12
 
专家简介 更多>>   
 
网站首页  |    |  招贤纳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6-2025  www.qhsfybjy.cn  青海省妇幼保健院  版权所有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487号    电话:0971-3681111   传真:   E-mail:   青ICP备19001004号-5        青公网安备:63010502000627号
扫码关注